A.销售方
B.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
C.购货方
D.购货方主管税务机关
第1题
第2题
A.省级主管税务机关
B.地市级主管税务机关
C.县(区)级主管税务机关
D.主管税务所
第3题
A.因专用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的,销售方须在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填开具红字发票申请单
B.购买方所购货物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取得的专用发票未经认证的,由购买方填报申请单,购买方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C.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专用发票的,销售方须在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
D.因开具有误等原因尚未将增值税专用发票交付购买方的,销售方须在开具有误专用发票的次月内向主管说务机关填报申请单
第4题
A.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B.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C.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D.主管税务机关出具《作废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
第5题
A.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可凭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B.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凭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C.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凭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D.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凭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第6题
第7题
A.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可凭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B.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凭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C.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凭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D.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凭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第8题
A.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专用发票的,销售方须在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
B.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将专用发票交付购买方的,销售方须在开具有误专用发票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
C.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将专用发票交付购买方的,销售方须在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
D.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专用发票的,销售方须开具有误专用发票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
第10题
A.纳税人外出经营活动结束,应当向经营地税务机关填报《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表》,并结清税款、缴销发票
B.固定业户到外县(市)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未开具证明的,应当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C.临时销售金银首饰未开具证明的,销售地主管国家税务局一律按规定征收消费税,其在销售地发生的销售额,回机构所在地后仍应按规定申报纳税,在销售地缴纳的消费税款可以从应纳税额中扣减
D.跨地区经营的项目部(包括二级以下分支机构管理的项目部)不能向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应作为独立纳税人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
为了保护您的账号安全,请在“上学吧”公众号进行验证,点击“官网服务”-“账号验证”后输入验证码“”完成验证,验证成功后方可继续查看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