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税务稽查案卷如无不宜公开的内容,可以不立副卷。()”相关的问题
第1题
装订成册的立案查处类税务稽查案卷都应当分为正卷、副卷。()
点击查看答案
第2题
上级税务机关可以查阅、调阅下级税务机关税务稽查案卷相关文件材料。经税务稽查案卷所在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同级税务机关之间可以查阅、复制案卷正卷相关文件材料,下级税务机关可以查阅、复制上级税务机关案卷正卷相关文件材料。()
点击查看答案
第3题
利用税务稽查案卷电子文件,可以使用原件。()
点击查看答案
第4题
未经稽查局局长或者所属税务局领导批准,查阅或者借阅税务稽查案卷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摘抄、复制案卷内容和材料。()
点击查看答案
第5题
查阅、借阅、调阅、复制税务稽查案卷文件材料,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点击查看答案
第6题
公开透明原则是税务稽查执法的基本原则之一。()
点击查看答案
第7题
《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税务稽查结论》执行完毕,或者依照《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第四十五条进行终结检查或者依照第七十一条终结执行的,审理部门应当在30日内收集稽查各环节与案件有关的全部资料,整理成税务稽查案卷,归档保管。()
点击查看答案
第8题
税务稽查案件的复查必须案卷审查和实地调查相结合,具体复查方法根据复查对象情况确定。()
点击查看答案
第9题
税务稽查随机抽查方案中的部分待查对象,可以不从税务稽查对象名录库中抽取。()
点击查看答案
第10题
税务稽查计划按照所涉及的内容,可以划分为辖区范围内的统筹计划和本局计划。()
点击查看答案